患者回访工作制度
患者回访工作制度
(1)回访对象是所有办理了正式住院手续,曾经在本院接受诊疗服务并已出院的患者。
(2)回访时限为患者出院后一个月内完成。回访以电话回访为主,辅以意见箱和问卷调查等形式,以满足患者需要,方便工作开展。
(3)回访内容包括:患者对住院期间对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医院环境、医疗收费及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满意程度,改进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、建议等方面。
(4)负责患者回访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患者信息、回访意见及建议。
2019年6月16日 14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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